
为落实海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规范并推进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将为海南近零能耗建筑的规模化推广提供标准支撑。今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覆盖全面、技术先进、引领性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针对海南气候特点与居民生活习惯,标准提出构建热带建筑发展新模式,遵循海南省气候特征、场地资源条件和生活居住习惯,采用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冷热需求,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能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源消耗进行平衡。
在能效指标方面,标准明确规定近零能耗建筑的能耗水平应较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降低45%以上。标准规定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采用绝对值指标控制,建筑能耗综合值≤65kWh/(m²·a);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采用相对值指标控制,建筑本体节能率≥5%,建筑综合节能率≥40%。
标准基于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结合海南省地域特点,明确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建筑的能耗与碳排放,实现“节能+降碳”双目标。针对海南省气候特点、人文习惯,标准创新提出“空调+风扇工况”、“通风工况”室内环境指标,细化不同城市“供冷年耗冷量指标”,既可满足居民舒适性需求,又可实现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据悉,将以经济较好地区率先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提升新建建筑近零能耗设计与建造水平,开展更高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